为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复试考核、评价工作;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成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3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包括推免生)。
3.各学科复试线原则上按不低于120%(且)不高于130%的比例划定。考生须达到我院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或专业代码 |
学科或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实践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391 |
60 |
60 |
90 |
90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370 |
60 |
60 |
90 |
90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386 |
60 |
60 |
90 |
90 |
050207 |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
370 |
60 |
60 |
90 |
90 |
050210 |
亚非语言文学 |
370 |
60 |
60 |
90 |
90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70 |
60 |
60 |
90 |
90 |
055102 |
英语口译 |
370 |
60 |
60 |
90 |
90 |
055105 |
日语笔译 |
392 |
60 |
60 |
90 |
90 |
055112 |
朝鲜语口译 |
370 |
60 |
60 |
90 |
90 |
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程序
1.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确定参加复试工作人员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2.命制复试试题
按照《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命题及评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命题及评卷工作管理。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各组应做好复试命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复试试题、答案和《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3.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命题教师及其他复试工作人员须与学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4.组织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按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明确审查的具体项目与内容,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应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在学期间成绩单。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在划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时,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130%。
2.复试方式及要求
我校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
3.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考査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应涵盖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第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测试内容要求
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翻译硕士专业不进行第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增加专业实践能力测试。
六、关于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或专业实践能力测试。面试满分200分,其中
①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②学术型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
或专业型考生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满分50分。
此成绩分别计算后计入复试总成绩。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专业和综合素质与能力分数排序。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招生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和研招网公布调剂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的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参加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拟调剂汇总名单统一报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调剂。
9.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八、关于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应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5.被录取的支教生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完成支教工作后,随下一年度录取新生一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被录取的“2+3”专职辅导员须保留入学资格两年,随入学年度新生一并办理报到手续。
九、关于信息公开
1.在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它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2.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对于少民计划、士兵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及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备注中注明。
3.在调档审查后,招生办公室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咨询及申诉渠道。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咨询电话为(0431)85168427,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电话为(0431)85166236。如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0431)85167467;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431)85166371。
十、关于违规处理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 3月17日前,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
2. 3月20日前,上报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至招生办公室备案。
3. 3月22-24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上报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
4. 4月16日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院(所、中心)公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5. 4月20日前,学院上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期为3天。
6. 4月28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7.5月12日前,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 其他有关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 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