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以下简称“灌溉所”)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疫情防控。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农科院、研究生院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组织管理。做到政策准确落地、流程规范透明、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暂定
(二)复试方式
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考生测试须逐一进行,必要时按规定可组织开展再复试。
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线执行,复试比例不低于
(四)复试程序
复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
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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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备准备。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远程视频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指定软件,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即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置于距离本人
②平台测试。复试前我所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帮考生及时解决系统技术层面的问题以及软硬件或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③有关要求。
第一,复试场所须独立封闭,保持安静整洁,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考生座位
第二,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
第三,复试过程中,除要求打开的软件外,不得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须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第四,复试期间考生不得设置虚拟背景,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
第五,复试开始前须对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确保考生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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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进行重点考核。专业学位考生侧重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等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远程网络视频闭卷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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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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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调剂工作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
四、录取工作
(一)“四不录一保护”
(二)拟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我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三)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我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
(四)要求
五、体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六、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所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拟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我所招生监督工作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在所网站发布招生咨询电话(
本办法由研究所科技管理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农科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