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所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及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监督本所复试工作及接收咨询,具体成员为邹剑敏所长、高玉时副所长、韩威副所长、许明联络员。鉴于本所招生名额较少,成立
1个
5人复试小组,具体成员为童海兵研究员、高玉时研究员、韩威研究员、窦新红研究员、施寿荣研究员,在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实施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远程视频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一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对达到本单位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基本程序
根据本所实际情况,我所复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远程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远程视频复试软件,参加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应提前进行测试(同时以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
具体时间安排由另行通知,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另行安排。
(四)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研究所在复试前制定资格审查标准细则,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远程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须在进入复试名单后通过远程方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确认: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
④考生简历及自述
(A4纸自行打印并填写签字
);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
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复印件应加盖学校公章
);
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复印件寄送至拟录取研究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考核要求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1.2。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应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
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三部分。
(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少于
10分钟,满分为
100分。测试题目为开放性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题库随机抽题、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
2)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
10分钟,满分为
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可采取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面试成绩。
(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
5分钟,满分为
100分。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以上三项有一项低于
60分,即为不合格。
3.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
×50%+综合面试成绩
×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
×2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我所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成绩比例为
6:4。复试结束后,各研究所对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
60%)和复试(占
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
÷5)
×60%+复试成绩
×40%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及时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初试复试成绩、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远程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研究所对所有参加远程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二)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
(三)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对考生的再次复试。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