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重庆三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函〔2022〕6号)与“安全可控、公平科学、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结合美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美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 、复试方式与文件上传
美术学院2022年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形式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及上传资料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登录账号:学信网账号。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二 、参加复试的资格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依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为:以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总分降30分。录取规则: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简称《教育部管理规定》,下同)第五十条。
(四)加分政策
详见《教育部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上传复试系统,同时发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五)调剂志愿考生遴选原则
按照《重庆三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美术学院学科教学(美术)专硕特点及调剂生源情况等,特制定其遴选原则:
1.以国家统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相同分数以英语分数高低排序。
3.个人综合能力突出,本科学习期间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4.有美术学、艺术设计成果者优先考虑。
三 、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志愿考生
时间:2022年3月31日 8:30~20:30
面试小组工作地点:博学楼5B207
(二)调剂志愿考生
拟定时间:2022年4月上旬
面试小组工作地点:博学楼5B207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由美术学院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及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复试费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复试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六、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以下图片资格类材料,同时发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一)初试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
(三)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五)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样表下载地址:https://www.sanxiau.edu.cn/yjsy/info/1063/5084.htm)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发送至报考学院;
(七)重庆三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s://www.sanxiau.edu.cn/yjsy/info/1063/5353.htm);
(八)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九)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 、复试小组的工作要求
(一)复试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准考证、调剂申请表等),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实。
(三)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
(四)复试小组成员中组长负责发问,其他成员根据考生现场予以评分,不参与发问。
八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准备工作要求
(一)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两台手机或电脑,按照《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要求,确保复试全过程、全方位得到监控。
(二)考生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三)考生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需要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
(四)考生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五)复试前15分钟,考生服从复试助理的工作安排,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六)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或发生通讯不畅等事故,请及时联系美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 、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专业课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1.《美术史论》。满分50分,由于疫情原因,采取线上远程知识问答形式,时间:30分钟以内。
2.素描、色彩绘画技能测试。满分50分。自备工具:钢笔、铅笔、水彩水粉、马克笔、画板画架、纸张(8开大小)。时间:40分钟以内。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美术学科教育学》《书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测试以考题远程知识问答进行。远程知识问答: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特点,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采用远程知识问答形式,在面试环节中进行。“远程知识问答”内容,由复试助理在预先准备好的“知识问题库”中随机抽取5道题目,考生作答,满分为100分,考生回答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外国语学院教师担任评委,与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同时进行。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校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考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等材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知识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及听力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十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第一志愿考生
初试总分为500分: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0分)/5×60%+复试总成绩×40%。
(二)调剂志愿考生
1.初试总成绩
根据可比、公平、公正原则,美术学院根据同批次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具体情况,按全国统考科目的总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统考分(200分)/2。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60%。
十一 、录取原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美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美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
2.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美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 、 复议程序
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形式向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
十 三 、信息公示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处或美术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一、投诉与举报
美术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并接受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投诉。
联系电话:023-58102559
十 四 、其他说明
1.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不统一进行,考生自行选择当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发送至报美术学院。
2.所有考生材料与拟录取名单料经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美术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
3.其他未尽事宜,由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