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生命科学学院根据校党委和研究生处《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新疆师范大学调剂工作规程》工作要求,成立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命题小组和专业复试技术保障组等,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
三、本专业调剂要求
1.优先调剂本科专业为生物学(0710)农学(0901)、林学(0905)、医学(1001)、草学(0907)、化学(0703)、计算机专业(0809)的考生;
2.限在初试中报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核算公示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专业口试满分40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
复试各模块权重
五、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1)复试方式:采取远程视频复试的方式;远程视频复试采用教育部统一开发的“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2)二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植物学复试组:4月15日10:00-19:00;微生物学复试组:4月15日10:00-14:00。
1.复试前组织管理
学院在复试前将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条件。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历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及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电子版。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过程管理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综合面试、专业口试、外语听说测试。
j综合面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规范等;
k专业口试主要是对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生物学复试科目进行测试。
l外语听说测试中非外语类考生进行与初试语种相同的外语口语测试。
m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不同于初试与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复试过程分开进行。采用远程视频笔试的形式,每门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严格与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一致。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过程
j复试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5分钟(综合面试10分钟、专业口试10分钟、外语听说测试5分钟)。
k学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l复试全程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复试过程影像资料交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m复试过程如有卡顿、掉线等情况影响复试,由复试专家组及学院领导小组研判,做出继续考试、现场顺延、另行复试等决定。
n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事件,学院领导小组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o复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拒不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场地
考生端场所要求:
j考生须提前确定适于复试的封闭、安静的复试场所,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背景和桌面无杂物,光线充足。复试时,考生一般应面向摄像头就座。
k考生须准备电脑和手机等设备,提前安装相关软件,测试网络、摄像头、麦克风是否正常运行,确保音视频传输画面清晰。
l保证复试场所内无其他人员,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报到工作
1)网上报到时间:2021年4月13日-4月14日
2)网上报到联系人:闵老师(研究生秘书)
3)网上报到,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根据学校要求调整)
①应届考生学生证、身份证及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历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③如有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改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更改证明。
④享受少数民族成绩政策考生需提供在少数民族地区缴纳的社保流水及就业协议。
⑤思想政治审查表。
⑥领取本人调档函。
⑦书写用于寄送录取通知书的信封,地址一定为确保可以接收邮件地址,网上提交邮寄地址信息,同时提供电子邮箱。
⑧证明个人能力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情况等资料。
⑨其它相关材料。
4.复试日程安排:(第二批次调剂考生)
专业 |
网络报到 |
综合面试+专业口试+外语听说 |
备注 |
植物学 |
2021年4月13日-4月14日 |
时间:2021年4月15日
10:00-19:00(线上面试) |
|
微生物学 |
2021年4月13日-4月14日 |
时间:2021年4月15日
10:00-14:00(线上面试) |
六、严肃考风考纪
1.所有复试评委在复试前需要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执行复试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缺考或作弊者;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七、咨询方式
生命科学学院行政办公室:0991-4332474,闵老师
八、公示渠道
复试录取工作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
学院复试结束3日内,学院在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要进行备注。
九、应急预案
1.复试过程如有卡顿、掉线等情况影响复试,由复试专家组及学院领导小组研判,做出继续考试、现场顺延、另行复试等决定。学院可通过预先备好考生手机号进行电话连线,沟通确定异常状况下复试决定。
2.评委老师网络设备出现异常无法连线时,或出现断电造成电脑投屏无法正常使用时,启用备用手机或电脑(必要时开启手机网络热点)进行网络连线。现场评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从事与复试无关的任何活动。
3.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络故障,经现场研判后,可启用备用平台“钉钉”继续复试。
4.复试现场,如有教师或工作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小组研判,并按学校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正确处置。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