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复试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达到我校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详见“三、复试资格确定”),方可参加复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工作,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做好复试专家小组的培训工作,处理和裁决复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复试工作督查及防控防疫小组
职责:审核复试工作安排,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了解、监督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平安、顺利完成。
3.复试工作专家组
职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
4.秘书工作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布置考场,收集整理各种资料,承担面试记录和现场统分工作;为考生和教师提供必要的服务;完成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由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招生学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二)专业课笔试与面试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两个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须在专业课笔试的基础上另外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2.面试,满分150分,包括综合面试(10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由各学院组织。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面试中注意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等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主要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
四、复试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院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面试及英语应用能力测试)等环节。
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4月12日(周一)上午 9:00-11:30 | 考生报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 工程一号楼A座3楼会议室
| 考生须出示(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4月12日下午 14:30 | 专业课笔试 | 工程一号楼A-002 | 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 14:20前进场完毕 |
4月13日(周二)上午 8:30—12:00
| 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 在各面试组中进行 | 上午7:30前必须到达工程一号楼A座5楼虚拟仿真实验室候考,按考生代码顺序进考室 |
专业面试 | 第一组: 工程一号楼A座5楼创新中心会议室 | ||
第二组: 工程一号楼4楼沙龙 |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参加以上各审查和复试环节,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复试。
五、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70%+(复试总分÷复试总分满分)×100×30%
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学校今年不破格复试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面试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换算低于60分);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七、体检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
八、复试缴费
1.根据省物价局核准,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元。
2.缴纳方式:现场复试考生在学校指定平台缴费。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监督与巡查。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将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院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学院将对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2. 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信息公布与复议。在复试录取阶段,复试工作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59750034(校纪委电话)。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地点:工程一号楼A座2楼202,电话:027-5975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