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注意事项:
1.拟录取的考生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报考学院(邮寄地址见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联系报考学院领取调档函(相关事宜会在复试工作QQ群内发布)。考生档案务必邮寄给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管理学生档案,如果档案邮寄到研招办将会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