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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二)

2021-05-10 13:51 2547 来源:海文考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2021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学校以“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 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学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形式。

线上复试:线上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通过网络开展的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形式为各学科(专业)组织复试教师在河南大学相关培养单位视频室举行线上复试,考生在方便进行视频操作的场地参加复试。对于线上复试,全校采用WeLink视频会议平台作为统一复试软件平台。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使用指定软件,并购买相关硬件设备,确保本单位线上复试顺利进行;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参与复试人员技术培训,使复试人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技能和流程。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提前告知考生线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考生应提前测试线上复试软件平台能否正常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应及时向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反馈。复试前应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试中采取“一平台”(统一复试平台)、“双机位”(用主机位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来视频监控)、“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防缩屏”(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三.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指导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主要负责招生、复试与录取的指导性工作方案制定、解答复试相关问题等相关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线上复试服务小组”(采取线上复试时设置),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复试任务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遴选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必须恪守回避原则,被遴选的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1年复试的,应主动回避。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 由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研科办主任(或者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其中副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考生的复试资格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前向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提供每位复试考生的电子照片、学籍学历检测结果等信息,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和本人的对照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7人或9人、1名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1名线上复试服务人员(采取线上复试时设置)组成。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本小组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整合相关或相近学科进行统一复试。

“线上复试服务小组(采取线上复试时设置)”由负责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实验室、中心)行政办公室、研科办主任(或者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其中主管副院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线上复试硬件采购,软件使用、维护、培训等,以及线上复试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线上复试服务小组”应集中对本单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线上复试培训、解答线上复试相关问题。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线上复试服务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

1.复试比例

2021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均为原则上1:1.2,我单位为1:1.5。

2.复试分数线

基于国家分数线学校划定了“河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详见校研究生网站。

3.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可分批公布)、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

我单位拟招收药学专业(1007)学硕22人,拟招收有机化学专业12人。

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五.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31日上午8:30(药学);

3月31日上午10:30(有机)。

第一批调剂志愿复试时间:3月31日下午2:30(有机);

4月1日上午8:30、下午2:30(药学)。

第二批调剂志愿复试时间:4月9日上午8:30(有机)。

面试地点:河南大学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4楼405

六.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网络通知: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2)电话通知:各单位应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应告知考生网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具体要求为: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等)。对于个别没有通知到的考生,第一时间反馈给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没有及时接到学院(实验室、中心)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我单位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七.复试报到

我单位在学校确认后的复试时间内,按照确定的复试方案组织考生进行线上或现场报到。考生报到时,应签“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由我单位收集留存,线上报到的可收集电子版。

第一批复试报到及网络设备调试时间:3月29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第二批复试报到及网络设备调试时间:4月8日下午2:30-5:00。

八.报考资格复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为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提供每位复试考生的电子照片、学籍学历检测结果等信息,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准考证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重点审核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对报名信息存在问题的考生,单位在电话告知其复试时,要求考生报到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供审核。尤其是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不匹配的,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若考生在2020年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九.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必须全程录音录像,采取线上复试的单位还应对考生复试画面进行录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此项考试仅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置)、专业知识面试。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考核需要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均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应安排在每一位考生专业复试前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测试

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单独设置“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内容为2021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采取线上复试的,可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应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1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采取线上复试的,可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3.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采取线上复试将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复试小组应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鼓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学术学位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

4.面试和线上复试专业考试评分要求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和线上复试专业考试环节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进行考生面试和线上复试专业考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

5.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原则上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的所有科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业务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外语成绩]×50%


十.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执行。

十一.录取

1.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 各单位到学校研究生院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研究生院应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本单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督导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相关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实验室、中心),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有关责任人,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3.申诉及复议。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纪委电话:0371- 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三.违规处理

1.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制定严格的复试程序和规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实验室、中心),按照规定对我校相关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并核减本单位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非我校人员,我校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采取现场复试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将老师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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