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精神,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圆满完成,经宁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日拨打咨询电话(政治与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954-2036631,研究生院:0954-2023221),邮箱:nxsfxyyjs@163.com。
宁夏师范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