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招生计划
接收调剂专业 | 可调剂招生计划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6电子材料与器件方向) | 3 |
各专业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微调,调剂后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将由学校统一调配。
二、调剂要求
考生相关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及要求,其报考专业要求及初试科目成绩要求如下:
调剂专业: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6电子材料与器件方向)
调剂生源范围:仅接受参加我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3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接收调剂专业 | 考生初试报考专业要求 | 调剂分数线(单科和总分均需不低于所列分数) | 初试科目 |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6电子材料与器件方向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总分310,政治50,英语50,业务一70,业务二70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数学二 | 818材料物理化学 |
三、遴选方案
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为上表所列专业,初试科目为上表所列科目。根据调剂招生计划数量,按申请者参加第一志愿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计可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以进入师生双向选择环节。
四、成绩计算与录取原则
1.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5(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录取原则
(1)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在计划范围内依据专业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后已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
(4)调剂录取遵循考生自愿、双向选择。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为准。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22236029 邮箱:msliqin@sc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