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三批调剂拟录取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4月19日至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学院反映。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只能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人:胡老师(全日制),电话:020-39380318
俞老师(非全日制),电话:020-39380303
学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电话:020-39380306
学校招办电话:020-87113401
学校纪监办电话:020-87110195
法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