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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1-03-31 14:55 2136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1〕1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工作要求,为做好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采取合理的复试方式,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紧密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吸引优质生源,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规范各专业的复试行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考生利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公平、公正。

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李青林

副组长:杨向奎

成  员:胡新华  孟福利  杜瑶  王红星  杨盛瑞

督查组: 陈  玲  石利娟

疫情防控组:宋朝晖  曹雨婷

技术支持:孙海波  王党飞  庄亮亮  刘  元  庞  辉

办公室设于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各学科、专业(方向)成立5-7人的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组成的复试小组(有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的教师必须回避),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鼓励招生导师参与复试面试环节。

(三)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五)明确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高校疫情防控标准要求,从严精细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1.学院一志愿复试时间4月1日。

2.一志愿复试人员,网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专业+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邮箱  100596318@qq.com;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材料:

①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生,必须2019年9月1日前毕业,验原件)

②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

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籍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材料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一寸免冠照片

另:艺术-美术、艺术-艺术设计领域提交作品集。艺术-音乐领域提供演唱、演奏视频文件(3-4分钟)。

3.我校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复试的方式,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过程中考生不许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遮蔽耳朵,正面对摄像头,上半身及手部必须清晰可见。考试过程中若出现无关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需提前准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手机,并提前安装学信网APP并用学信网账号登录。二机位必须使用手机,且该手机需确保考前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且预备腾讯会议APP)。考试过程中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若出现网络延迟超过1分钟将暂缓进行下一位同学。

注:严禁考生在培训机构参加线上复试。

(二)复试比例及人数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比例为1:1.2-1:1.5,根据生源情况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复试比例。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1.专业基础考核

各招生专业拟定专业题目考题库,由考生在线抽题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形式:每位考生须抽取4题,现场作答。考试时间10-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考生需另抽取加试科目,每科2道题进行作答,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试组成员根据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3.综合能力考核

线上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环节问答的形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要求学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根据复试大纲,艺术硕士部分方向有实践能力考核。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招收学生的专业类型不同,考察重点有所不同。此项满分50分。

4.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考生进行自我介绍,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选拔优秀考生。

(3)采取由复试小组提问的方式进行。

(4)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及整体印象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具体项目见《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学术型)》、《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专业学位)》,《石河子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并将材料妥存备查。

(5)为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小组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推动面试规范化及应对考生质询等原因,各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必须结合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料记录。

(四)疫情防控工作

1.复试小组成员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进行手部消毒,测量体温。进行体温登记。

2.复试过程中保持开窗通风。

3.每天对复试区域消毒2次,早上中午各一次。

四、调剂工作

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情况,2021年我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生源,请有意申请调剂至我校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调剂。

(一)调剂原则及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为保障生源质量,确保调剂复试的公平公正,英语一可向英语二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它歧视性条件。

6.一志愿上线生源满足招生学科专业需要的,一般不再接受调剂。

(二)调剂程序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调剂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将尽快确定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时间4月7日-4月9日。

五、录取方案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项目成绩之和,总分200分,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10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分)=200分。

(二)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后确定。

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2)×40%。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两位数。

(三)排名方式按照各专业(领域)进行排名;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四)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总成绩60%);

4.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

5.考试违纪舞弊者。

(五)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至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由档案所在单位寄达我校。

(六)定向培养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布

我校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yz.chsi.com.cn/)、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网站和学院网(http://art.shzu.edu.cn/)进行公布。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石河子大学纪委信箱(中区行政楼门前、北区农学院门前);

电子信箱:bgs_jw@shzu.edu.cn;yjs10759@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993-2058582(传真)

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0993-2055092

石河子大学纪委:0993-2058019(传真)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方案适用于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及石河子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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