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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2021年硕士入学考试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1-03-29 14:02 2043 来源:海文考研

贵州民族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2021年硕士入学考试一志愿上线考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 2号)、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及教育厅等文件精神及《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制定资源与环境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及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监督小组负责),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整个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1.一志愿报考贵州民族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50

资源与环境

253

34

51

招生计划情况:

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

招收总人数

环境工程方向人数

地质工程方向人数

085700资源与环境

45

37

8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一)所有考生须备材料

1.所有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前七条必备):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吋照片(电子照片),

3)身份证;

4)应届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6)个人防疫情况登记表;

7)贵州省外考生及复试前14天有省外、境外出行经历的省内考生,报到时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或者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8)公开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需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 (或户口簿本人页 )、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2)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  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及近三个月工资流水账。

3.定向考生

提供定向协议书。

4.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1)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未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出具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的相关材料。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所加分值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三)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请携带好上述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组织方式

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然后再根据缺额情况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项目内容

地点

考生注意事项

329日上午

报到、资格审查、抽签、缴费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生态环境工程学院A218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329日下午

复试笔试考试

《环境污染控制工程》、《工程地质》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一教学楼

 

330日上午

面试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可携带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另行安排

同等学力加试

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所有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并佩戴口罩参加复试。贵州省外考生及复试前14天有省外、境外出行经历的省内考生,报到时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复试流程如下: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复试总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①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30分;

②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③面试成绩满分170分。其中,外语能力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出题由学院在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导师中随机抽取一位政治素养强专业素质硬的导师完成;

2)笔试试题分为A卷和B卷,将在笔试当天抽签决定启用版本;

3)笔试参考书目:

  环境工程方向:《环境污染控制工程》,刘琦、石林、王振友主编,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地质工程方向:《工程地质》,王桂林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

3、面试

1)面试时间每个学生20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内容:

①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英语口语测试,测试方式以英语自我简介和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形式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中,时间为5分钟。

④科研能力访谈,测试以面试导师向学生提出科研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学生进行回答,并由面试导师组进行评分计入复试总成绩,时间7分钟。

⑤由小组面试记录员填写《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作为复试现场记录和评分的主要依据。

2)面试组织形式:

①面试前30分钟,抽签决定面试组考官组成(5名),考生抽签以确定复试顺序;

②考生参加复试前,复试小组将严格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核实考生的身份。

6、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

7、复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看最后总成绩和排序结果。

(四)复试规范

1.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及流程》执行。

2.笔试工作中的命题、制卷、保管、考试和评卷等工作及面试试题命题、制卷、保管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予以操作。

3.复试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需在10日内向各本硕士点提供体检报告,或发至各招生方向指定邮箱。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号)的要求,我省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不含体检费)

八、录取

(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总成绩又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百分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按按百分制折算,其中一项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六)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公布“十个工作日”。

九、复议和监督

1.处理违规违纪制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要认真对待,一经调查属实的,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议程序办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定向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一律不办理解除定向协议。

5.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与国家、贵州省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贵州省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十一、申诉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电话:18984038712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gzmu_stxy_yjszs@126.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20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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