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及教育厅关于复试、疫情防控等文件精神,以及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为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原则。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五)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二、调剂原则与调剂考生复试准备
(一)调剂原则
1.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2.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优先考虑根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往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根据以下情况依次接收调剂申请: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相近的。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的(08工学类别)。
(4)同等条件下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选取。若排名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
4.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二)调剂考生复试准备
1.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不高于1:3。
2.报考或调剂到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考生,参加复试必须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学科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085600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全日制) | 253 | 34 | 51 |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全日制) | 253 | 34 | 51 |
3.招生计划缺额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研究方向 | 缺额 | 备注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不区分方向 | 30 | 普通计划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不区分方向 | 13 |
4.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21年3月25日18:00- 2021年3月26日18:00,开通时间24小时。若还未满员,适当延迟关闭时间。
三、调剂考生资格审查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由我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所有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前七条必备):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吋照片(电子照片),
(3)身份证(含正反面,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4)应届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大学期间成绩单;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
(6)个人防疫情况登记表(附件2);
(7)贵州省外考生及复试前14天有省外、境外出行经历的省内考生,报到时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或者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8)公开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
以上1-7条材料需汇总成一份PDF电子文档材料(命名方式:专业类别+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340144824@qq.com,并作为资格审查环节的依据,复试时将以上材料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
2.提供定向协议书(附件3)。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1)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未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出具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的相关材料。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所加分值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四、调剂考生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组织方式
所有的调剂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要携带初式准考证、身份证并佩戴口罩参加复试。如因疫情防控变化需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预案。
(二)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 项目内容 | 地点 | 考生注意事项 | |
3月31日 (星期三) | 下午 (14:00-17:00) | 报到、资格审查、抽签、缴费 |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化学工程学院A232 |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
4月1日 (星期四) | 上午 (8:00-12:00) | |||
下午 (14:00-16:00) | 笔试 | 贵州民族大学城校区教1-C106、C107。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达到考场、考试须带无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 |
晚上(16:30-18:30) (19:00-21:00) | 加试 | 贵州民族大学城校区教1-C106、C107。 | ||
4月2日 (星期五) | 全天 | 面试 | 贵州民族大学城校区教1-B410、B411、B413、B414、B415 | 考生在教1-B408、B409候考,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
(三)复试名单
调剂考生需要在调剂系统里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具体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300分。
1.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
复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50分)+专业笔试成绩(80分)+面试成绩(170分)
(1)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50分;
(2)专业笔试成绩:笔试科目,大学化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80分;
(3)面试成绩:满分170分,其中专业综合素质12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2.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复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30分)+专业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70分),
(1)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30分;
(2)专业笔试成绩:笔试科目,大学化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满分170分。其中专业综合素质14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3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程的面试(有机化学、仪器分析),每门课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所有调剂考生(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专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作为判定大学阶段的学业成绩的参考:
(1)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专利扫描件;
(3)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扫描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其他能证明大学期间学业表现的材料。
备注:以上(1)-(5)条材料需汇总成一份PDF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1406273231@qq.com邮箱(命名方式:专业类别+姓名+大学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评定由学科专业负责人完成,学院复试监督组监督。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1.专业知识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与“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复试考生具体复试环节严格参照《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考生线下面试工作流程》进行。
(八)复试规范
1.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及流程》执行。
2.复试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录取
(一)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总成绩又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一项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备注:考生如未在2小时之内对录取通知进行回复确认,通过电话提醒后1小时仍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待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需在10日内向学院提供体检报告,或发至学院指定邮箱(340144824@qq.com)。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支付流程及方式可见附件4。
八、监督和复议
1.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规范与管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对违反招生规定者,上报学校处理。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计划、调剂缺额、调剂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需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要认真对待,一经调查属实的,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议程序办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九、申诉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851-83610705,15180834458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 电话:0851-83610130,782059938@qq.com
联系人:程军 电子邮箱: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