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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1-03-26 11:13 1806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与《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144名(不含少高、士兵退役计划),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98名(含已招收的推免生47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6名(含已招收的推免生8名)。各学科(方向)的具体招生计划后面将在学院主页公布。

二、复试招生工作机构

1. 复试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蔡开勇(电话:65112676)

副组长:钟代笛 (电话 65112673)

成员:王贵学 侯文生 刘庆庆 田学隆 霍丹群 王伯初 陈国平 郑小林 宋关斌 罗彦凤 张吉喜 胡宁 刘鹏

秘书:石轶松(电话:65102508)

2. 复试工作小组:钟代笛(组长 电话65112673)、石轶松(电话:65102508)、胡功铃(电话:65112673)、段军睿(电话:65102508)刘鹏(监督电话:65112674)

3. 复试考核小组

分学科(方向)成立若干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其中每个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三、 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多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正,落实回避和保密制度,确保复试的规范和公平,科学命题,严守保密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复试、录取办法

1. 复试方式、时间:

采取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线上进行复试,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30%,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4月1日(具体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3月30日   生物医学工程工学(083100)、理学(077700)

3月31日   生物学(071000)

4月1日    生物与医药(086000)

学院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

学院按照招生学科(方向)组成面试小组对每个学生进行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政品德、专业知识,治学态度,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英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生逐一单独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求复试时作详细记录,及时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

学院将成立专门小组审查考生相关材料并结合面试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二门专业课(按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加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是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复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经过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主页公布(公示三个工作日)。  

 

2. 录取办法

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分学科(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

按照方向录取的学科:生物医学工程(083100),按照03-06方向和01、02、07、08方向分别排名。生物与医药(086000)按照01-03方向和04-06方向分别排名。按照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学科方向确定,复试前不接受报考学科方向的调整申请。

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遇同分,依次按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以下几种情况均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低于60分;

②同等学力两门加试科目考试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④体检不合格;

⑤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3. 导师招生名额

每名导师本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按照《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重大生[2021]01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1. 复试通知

考生请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2. 复试系统

重庆大学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具体要求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 (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3.html)的附件1。请考生提前进行测试,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 复试材料

请考生将以下复试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完整的PDF版本的电子材料,在3月29日8:00前发送到邮箱:930022702@qq.com,邮件和材料附件均以“报考专业+姓名+考号“命名。考生请加2021年生物工程学院硕士复试群,QQ群号为:680612616,进群备注“姓名+考号”。(本细则发布前已有部分考生已经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件,为了保证格式规范,请相关考生按照本细则的要求重新整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原件在面试时出具);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 (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3.html)的附件3);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复试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 资格审查

学校及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5. 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6. 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快递地址:重庆大学A区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段军睿老师 电话65102508

7. 其他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学院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大学研招网及学院主页的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8. 填报导师志愿

    复试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9. 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及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主页http://bio.cqu.edu.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有相关问题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沟通(电话65102508)。

六、复试监督及复议

      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秘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咨询电话及邮箱:65102508  shiyis@cqu.edu.cn

      申诉电话及邮箱:  65112673 daidi.zhong@cqu.edu.cn

      学院纪委电话及邮箱:65112674  liupeng79@cqu.edu.cn

     本细则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102508

 

 

                                                                                        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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