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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1-03-25 15:05 2238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及《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以选拔优秀人才”为核心,为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地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一)成立2021年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小组负责人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题、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

(5)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严格遵守和执行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和高效。

(二)成立外国语学院2021年各学科复试小组

1、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

(1)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组

(2)日语语言文学/日语笔译组

(3)英语笔译组

(4)汉语国际教育组

2、复试小组职责:

(1)接受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按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试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和规程,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

(3)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三)成立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纪检巡查小组

1.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检查本单位复试小组复试准备工作中相关纪律要求规范到位情况;

2. 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和违反相关纪律问题,协调和处理复试中的紧急情况,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接受考生申诉,了解情况并协调处理,针对复试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

4. 申诉渠道:电话:0851-88292050  邮箱: 36663588@qq.com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我院对符合初试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不低于120 %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学校下达计划数

学院自划线

总计划

推免

专项计划

联合

培养

少干

士兵

总分

单科(满=100分)

单科(满>100分)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00

不区分

研究方向

27

0

0

0

0

348

44

66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01

英语语言文学

10

4

0

0

0

348

50

75

02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0

2

0

0

0

03

日语语言文学

4

2

0

0

0

055101

英语 笔译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

2

0

0

0

353

50

75

055105

日语 笔译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21

2

0

0

0

357

50

75

注:按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和名单,若最末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此总分同分数段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服从贵州省疫情管控和学校安全措施,本次复试秉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考生安全的原则,复试组织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开展,以“中国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复试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一)复试时间

专业

复试科目

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 专业面试

2) 第二外语

3月2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起

日语语言文学

1) 专业面试

2) 第二外语

3月29日


上午9:00-12:00;


日语笔译

1) 专业面试

2)百科知识

3月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起

3月30日

英语笔译

1)专业面试

2)百科知识

3月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起

3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起

3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起

汉语国际教育

1)专业面试

2) 外语

3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起

3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起

同等学力加试

1)加试科目1

2)加试科目2

3月31日

下午16:00-18:00

(二)复试内容

1、学术型(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和二外面试两个环节: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总分为400分,其中语言学文学知识占60%, 翻译理论与实践能力占20%,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占20%;二外面试总分为100分。

2、专业型(英语笔译/日语笔译)研究生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和百科知识两个环节: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总分为400分,其中翻译理论占30%,翻译实践与技巧占50%,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占20%;百科知识面试总分100分。

3、专业型(汉语国际教育)研究生复试内容分为专业面试和外语面试两个环节: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汉语国际教育基础知识占40%,汉语言文化知识占40%,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占20%;外语面试总分100分。

4.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软件,登陆中国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 (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2、复试顺序由复试工作组提前随机抽签形成。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当天,考生应与复试工作人员随时保持联系。

4、面试过程考生需确保“双机位”答题,如答题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复试秘书将暂停面试,由复试小组做出取消复试或继续复试的决定。

四、录取

(一) 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初试成绩占比50%,复试成绩占比50%。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50%。

(二)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我院将在学院官网(http://fl.gzu.edu.cn/)公布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同一报考方向的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并结合考生报考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3月26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发送到flyzb@gzu.edu.cn邮箱,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申请材料:

(一)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二)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三)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六、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向我院提交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要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应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邮寄至学院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其他

(一)学院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对试题进行密封、运送、保管。

(二)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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