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并于3月下旬陆续启动,具体时间由考生复试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请参加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前准备
(一)复试平台、设备及环境要求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考生应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PC端或APP。
具体操作请求请参照《研究生线上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指南)》。
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的顺利进行,考生应保持研招网预留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及时与复试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同时要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要求。
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建议准备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2.“双机位”复试解决方案。
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最好为笔记本电脑),若电脑扬声器声音较小,可配置音箱,建议电脑使用有线网络连接。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副机位):一部智能手机,建议准备手机支架;提前给设备充好电并外接电源,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建议将手机设置为“飞行模式”并连接到无线网,同时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避免手机息屏或有来电影响复试。
3.主机位摄像头正面对准考生本人,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面试小组可见画面中,考生视线不可离开屏幕,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带耳饰,不得穿有拉链的衣服,面试一般不得使用耳机或耳塞,主机位摄像头中可见房间门。副机位摄像头放于考生斜后方1米左右,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和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面试小组看到。
4.网络条件要求上传、下载网速要能稳定在5Mbps及以上。如使用WIFI网络考试,请特别注意网速情况,避免过多人员共享一个WIFI路由器而导致网络不稳定。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和4G/5G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
5.环境要求
(1)安静无干扰、光线充足的复试场所,网络连接良好,需配备有线网络、无线wifi、4G移动网络,网速能充分满足视频传输要求。
(2)整个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须关闭移动设备及其他任何电子设备录像、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得出现其他声音。
(3)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4)复试地点一般应为居家,建议在校生联系所在学院借用会议室,不建议在宿舍,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6.考生按照学院具体复试工作流程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调试工作。
(二)考生需准备的考试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纸张若干;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模拟演练
复试模拟演练由考生复试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安排,各位考生应积极配合。
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要求
1.考生应根据报考专业的要求,提前将本人网络复试设备调试完毕。候考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对本人身份和复试环境查验。考生复试全程,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2.考生应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严禁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考题内容泄露或传播,如发现或经举报查实违反上述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网络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面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
5.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退出网络复试现场。
6.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三、复试违规处理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2.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4.未经面试老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5.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8.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如有以上行为或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昆明理工大学研招办
20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