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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海文考研复试调剂正文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021-03-25 13:35 2025 来源:海文考研

一、复试分数要求及调剂条件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分数要求

招生计划

(不含推免)

复试人数

差额比例/需调剂

070200

物理学

全日制

总分不低于312

30

36

120%

080300

光学工程

全日制

满足国家复试线

23

33

143%

085400

电子信息

全日制

满足国家复试线

45

8

需调剂

085400

电子信息

非全日制

满足国家复试线

9

0

需调剂

(备注:上表之分数要求均指在“满足国家复试线基础上”,仍需满足此要求),招生计划不含单考及士兵计划。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非应届考生: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生:

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3)大学生士兵计划:

除上述第1款要求材料外,此类考生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本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除上述第2款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由驻校选培办审批的报考申请表。

考生须根据所属类别将上述相应材料扫描版(jpg/pdf格式)及报考院系所需其他佐证材料,通过指定途径提交,原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院系复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拟录取、录取资格。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20213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为保证公平公正和稳定网络环境,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3.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拟录取考生须满足“复试总成绩”不低于120分,且“外语测试”成绩不低于24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低于96分。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共40分,包括外语自我介绍、专业阅读翻译和口语测试。

2)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共16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外语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专业志趣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 非本校应届国防生的其他高校或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得录取;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 “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任一项分数不达标者不予拟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满足“复试总成绩”不低于120分,且“外语测试”成绩不低于24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低于96分。

4)复试加分项目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达到报考条件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2021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相应加分政策。如有加分项需于324日前向报考院系报备。

    4.总成绩计算方法及拟录取方式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依据“总成绩”专业排名确定,排序由高向低依次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满足“复试总成绩”不低于120分,且“外语测试”成绩不低于24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低于96分。

    5.缴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考试费100/人次。

2)参加多个院系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复试次数分别缴纳考试费用。

3)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未缴纳考试费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6.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7.其他说明

  (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按违纪处理。

  (2)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3)申请保留资格者,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

  (4)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一式3份),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

    8.咨询电话,监督和举报电话

  在复试阶段,学院为考生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欢迎进行监督。申诉电话:0451-82519753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主页上公示3天,如有疑问请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1-82519753,邮箱:wljwb@hrb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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