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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1-03-22 16:56 2862 来源:海文考研

南宁师范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1〕2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精神和《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南师研字〔2021〕2 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质量。

(三) 进一步规范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四)在疫情防控形式下,为确保参加复试师生健康安全,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考生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不需要来学校)接受我院组织的研究生复试。

(五)学院组织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要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在多个教室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组成员健康安全。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及招生计划

(一)组织机构

按《南宁师范大学2021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南师研字〔2021〕2 号)要求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

(二)招生计划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070101

基础数学

070102

计算数学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4

应用数学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学院2021年计划录取学术型21人,专硕型37人。如有变动,学院将根据下达总招生计划以生源情况、专业需求以及复试情况确定最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调剂

(一)调剂需求

2021年我院所有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需要接收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含12小时)。

(四)综合考虑学院学科专业需求、考生综合素质、考生考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

初步定于3月2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同时预防面试过程网络卡顿,确保安全、顺利完成面试工作。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邮箱并接受审查,具体如下: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科教学(数学)考生材料邮寄:1009128771@qq.com

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包含院校注册页面;

3.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各专业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须在复试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没有提交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6.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核验,并提前告知我院招生办公室和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具体是否可以享受加分,以教育部提供的加分库为准。如有疑问,请通过考生加分证明材料对应省级部门反馈。

(五)复试内容

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取消原计划专业课笔试部分,改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增加专业课面试内容, 取消的专业课笔试分值权重增加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外语能力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 分钟,满分100 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2.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200 分。适当延长专业综合面试时间,有5 个以上(含5 个)专业综合面试问题及3 个以上(含3 个)专业知识问题。面试开始前考生要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同时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的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也可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 分钟,满分为100 分。加试部分的课程考试的试题命制和考务均由学院负责,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以口试为主,也可灵活采用其它考核形式。

(六)差额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所有复试环节均进行录音录像。

四、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另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五、录取原则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总分180 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120 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六、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未达标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一)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院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布《南宁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对复试、预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三)对2021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安排进行公示。

学校和学院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举报信箱:572876112@qq.com(数学与统计学院)

84490007@qq.com(研究生院)

gxtcjjs@gxtc.edu.cn(纪委办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

0771-3908523(纪委办监察室)

九、其他

(一)考生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 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 180 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 门专业课加收100 元/人。复试费用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用由校财务处收取外,复试费均由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代收。

(二)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我院招生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nnnu.edu.cn/)。

(四)本细则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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