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2020年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方向计划招收15名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计划招收43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硕士(英语)专业计划招收1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划线原则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国家B类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调剂
(一)2021年我院学术学位硕士“050201英语语言文学”和“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方向接收调剂;专业学位硕士“055100翻译”专业接收调剂,“045108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不接收调剂。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四)调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未尽事宜依据《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行。
四、复试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同时预防面试过程网络卡顿。请考生认真细读我校复试须知并提前熟悉网络操作。
(一)复试时间
3月19-21日: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3月23-25日(拟):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5100翻译
具体的复试时间点,将通过考生邮箱或者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发送信息,若复试时间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在3月19日前、调剂考生在3月21日前按要求将以下材料电子材料上传我校“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及指定邮箱2705271316@qq.com(须以“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命名邮件)。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 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 其他通知时需要提交的复试材料。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没有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学术学位各方向为二外法语或日语;专业学位各方向为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三个部分。
1.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对考生外语的听说理解能力进行测试,每名考生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2. 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满分200分。
3.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以口试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口试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4. 其他具体参考《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复试纪律要求
1. 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1.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 综合面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 = 初试总分 + 复试成绩。
录取原则
参看《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参看《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附则
参看《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温馨提示:
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gxtc.edu.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