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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1-01-15 18:02 3417 来源:海文考研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确保疫情期间的招生工作中师生身体不受感染;各环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政审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管理

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在学院招生就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相关复试组织机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督查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条件

达到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和符合我院调剂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申请调剂的考生可参加由我院组织的复试。不考虑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1. 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划线,总分降10分,单科线不降,且各类照顾政策不重复或累加享受)。

学科门类

复试

总分

复试单科分数线

政治

外语

数学

专业

网络空间安全学硕

264

37

37

56

56

电子信息专硕-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

264

37

37

56

56

电子信息专硕-计算机领域

264

37

37

56

5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54

37

37

56

56

2. 调剂考生

(1)基本条件。符合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鉴于疫情因素,经调研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机关招录考试相关要求,结合《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2019年毕业未就业,但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能提供未就业期间政审证明材料的,纳入调剂范围。

(2)分数条件。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降10分,单科线不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可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学位类型条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不能调剂学术学位。

(4)报考专业与初试科目条件。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如电子、通信、计算机、自动化、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学等相关专业,且初试考试科目应与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须为英语一、数学一,报考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一科目可为相应数学专业课)。

(二)复试录取办法

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占70%,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占3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第五十八条,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报名方式

凡符合我院复试报名资格的学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参加复试和考前培训,学习《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调剂正式报名以在研招网调剂平台上报名为准,我院调剂报名时间定于5月20日,具体窗口期为00:00—14:00,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于5月18日前、调剂考生于5月21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r@besti.edu.cn(邮件标题格式: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专业+姓名,附件文件名为: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专业+姓名,所有材料置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名和排列顺序与材料要求保持一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在一页中呈现);

2. 入学考试的准考证;

3. 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4.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5.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 政审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应公章,由于疫情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需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

7. 诚信复试承诺书;

8. 个人信息简表;

9. 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函;

注:政治审查和体检在复试结束后进行,且在新生入学时再次进行学历核验和体检,凡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健康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方式

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在线平台为阿里钉钉与腾讯会议组合,实行双机位模式,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考试作答方式为考生从命题专家组建的试题库中随机在线抽取试题进行在线回答。

(六)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专业能力测试(50分)考核招生简章上的复试科目和程序设计内容,复试专业科目分为4个组合:①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组成原理;②通信电子电路、信息论;③模拟电路、数字电路;④近世代数、概率论。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型硕士是4选1;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是②与③的2选1;计算机技术领域专业学位硕士是①与④的2选1。综合能力测试(50分)考察学生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分析能力等。

注:考生于5月21日前在指定链接填写复试专业科目选择结果,学院将依据申请汇总情况,组织安排考生复试。

(七)复试时间

5月23日8:00—18:00

(八)复试程序

1. 正式复试前一天(5月22日)组织考生进行培训;

2. 考生抽签确认复试顺序;

3. 考生依次随机进入复试专家组网络复试房间;

4. 专家验证通过考生各项信息后,考生随机抽取考题;

5.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6. 专家打分;

7. 复试结果公示。

四、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组织政审,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录取后不能按时入学的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及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否则不予保留。

五、体检

1.拟录取考生必须提交近3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医院的体检报告,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六、监督

1.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纪委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监督电话:010-83635026。邮编:100070,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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