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文件内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分数线由院长办公会按考生情况讨论后确定并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具体实施面试、能力考核等各项工作。
(一)成立复试小组
1.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6人
纪检监察:1人
2.药学专业(药理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
纪检监察:1人
3.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2人
成员:6人
纪检监察:1人
(二)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在5月14日开展。因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在京内组织现场复试,我院采取异地现场远程网络复试的方式。
由工作人员到天津市选取交通方便的宾馆安排远程复试,组织考生在天津复试。复试小组考官在我单位会议室进行面试。两地通过网路系统进行面试,应用软件为腾讯会议或云视频等会议系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开始前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确保网络远程复试安全顺利进行。并制定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预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在复试组织过程中所采取的疫情防控方面针对性的措施
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提前安排,做好以下工作。
1.提前与考生联系,了解考生所在地和情况。
2.提前与天津的宾馆联系,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当地要求。如方案通过,提前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和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3.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
4.加强复试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为复试专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复试场所人员间距不低于1米。同时提醒考生采取必要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拟定于2020年5月11日;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方式: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看复试录取办法(网站地址:www.nifdc.org.cn)。
(二)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1.参与复试的教师应具有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
2.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无利益关系。
3.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2种方式。
网上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将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44372645@qq.com,开学后核对原件。
现场审核:现场审核考生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要的材料: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考生校验学生证,入学时校验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和本科成绩单、1寸免冠照片1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察。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人员名单及成绩、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考生可直接向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室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复议。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
1.单科成绩要求
政治、英语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或等于40分。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或等于60分。
2.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总分大于或等于369分。
药学专业(药理学)总分大于或等于388分。
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总分大于或等于313分。
基础医学专业(病原生物学)总分大于或等于356分。
3.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拟录取6人,9人参加复试。
药学专业(药理学)拟录取2人,3人参加复试。
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拟录取3人,4人参加复试。
基础医学专业(病原生物学)拟录取3人,4人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定于2020年5月14日
复试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5月14日
复试面试时间: 定于2020年5月14-15日
复试地点:考生在天津远洋宾馆(天津市河北区远洋广场5号,大沽桥旁);考官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华佗路31号);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药物分析学)
准考证号 | 姓名 | 初试成绩 |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845030220200014 | 秦瑞 | 69 | 79 | 137 | 119 | 404 |
845030130500038 | 宋东宁 | 66 | 77 | 135 | 122 | 400 |
845030370800098 | 陈明慧 | 69 | 74 | 117 | 124 | 384 |
845030211800002 | 张曼月 | 64 | 72 | 133 | 106 | 375 |
845030346600005 | 王雪婷 | 67 | 77 | 117 | 113 | 374 |
845030321100078 | 李佳婧 | 68 | 77 | 123 | 103 | 371 |
845030370200036 | 李俏吟 | 67 | 72 | 119 | 112 | 370 |
845030210100058 | 孙志勇 | 72 | 73 | 115 | 109 | 369 |
845030412000006 | 王欣然 | 54 | 74 | 133 | 108 | 369 |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药理学)
准考证号 | 姓名 | 初试成绩 |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845030370100023 | 郭龙静 | 71 | 79 | 102 | 143 | 395 |
845030220700105 | 杨淑涵 | 76 | 84 | 99 | 131 | 390 |
845030413800057 | 乔婷婷 | 75 | 80 | 105 | 128 | 388 |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免疫学)
准考证号 | 姓名 | 初试成绩 |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845030413800059 | 安怡方 | 61 | 52 | 126 | 130 | 369 |
845030141900062 | 李林素 | 69 | 65 | 99 | 110 | 343 |
845030141900063 | 李欢 | 59 | 60 | 97 | 98 | 314 |
845030112300085 | 杨超莹 | 55 | 64 | 99 | 95 | 313 |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病原生物学)
准考证号 | 姓名 | 初试成绩 |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845030413800056 | 张佳璐 | 67 | 66 | 132 | 136 | 401 |
845030413800049 | 李星星 | 63 | 68 | 126 | 133 | 390 |
845030131500016 | 梁谦 | 73 | 65 | 116 | 128 | 382 |
845030141200010 | 王芳 | 69 | 49 | 117 | 121 | 356 |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专业英语(占复试成绩30%)
2、面试内容:(占复试成绩70%)
(1)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2)英语听说能力(公共、专业);
(3)创新意识及进取能力;
(4)科研能力;
(5)对报考学科前沿及现状的了解程度;
(6)思想道德意识、事业进取和艰苦奋斗;
(7)综合印象。
(四)成绩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百分制)按 50%、50%权重相加。各专业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有关复试信息将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外网公布(网站地址:www.nifdc.org.cn),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我院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电话:010-53852000、010-53851331;纪检监察室电话:010-53851337。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四、如果教育部以及北京市教委在2020 年的研究生复试中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实时公布。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