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以“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本科毕业学校必须符合院人才引进有关规定,获得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2.总分不低于310分,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年龄不超过25岁,身体健康。
二、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3.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复试。
4.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调剂步骤
1.凡有意向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请速于我院联系,将考研成绩、本科成绩单、个人简历、大学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发至各培养单位人力资源部。
2.拟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开通之后,进行登记确认(网址http://yz.chsi.com.cn),确认第一志愿调剂单位为: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代码:83256 。
3.各培养单位收到拟调剂考生的报考材料后,经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4.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我院将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录取。
5.对拟录取考生,我院将调取其报考材料、各类档案,政审合格后确定是否最终录取。未能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四、拟调剂专业
序号 | 拟调剂专业、代码 | 拟调剂人数 | 联系人电话 | 招生单位 |
1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 | 2 | 单云 02983607513 | 四院41所 |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 | 1 | |||
力学 0801 | 2 |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 5 | 张琳 02983601290 | 四院43所
四院7414厂 |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 2 | |||
3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 | 1 | 陈迎朝 02983607536 | 四院401所
四院44所 |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