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和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拟录取以下学生为2017年硕士研究生,并报学校审批,名单见附件。
拟录取考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要求如下:
1、本校应届毕业生不用办理调档手续。
2、本校往届生、外校考生、外校推免生均需到我院办理调档手续,领取《调档函》,可委托他人代办(代理人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者身份证),办理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校区工科楼D247,办理时间:2017年3月22日—3月24日,每天上午8点至11点,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单考生还需领取相应的培养协议。
4、外校生可以毕业离校时统一寄送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