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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海文考研复试调剂正文

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2020-03-03 11:33 2058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后续批次复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时间

事项

地点

3月20日(周三)

9:00――12:00


考生报到


福建师大仓山校区30号楼(实验中心大楼)二楼教室

3月20日(周三)

15:00——16:00

一志愿考生复试:心理测试


福建师大仓山校区30号楼(实验中心大楼)二楼教室

3月21日(周四)

8:00-12:00


一志愿考生复试:面试、思政考核等

福建师大仓山校区30号楼(实验中心大楼)一、二楼会议室

根据情况届时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面试

福建师大仓山校区30号楼(实验中心大楼)一、二楼会议室

二、参加复试人员及比例

1、复试人员: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到我院并通过审核的考生。以电话或者短信通知为准,届时网上公布。

2、学院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不超过200%。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考生到学院报到前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缴纳方式:考生于复试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或者考生接到复试通知一个工作日后)通过微信“悦生活”缴纳复试费(130元/生),缴费说明链接:http://yjsy.fjnu.edu.cn/e1/ae/c9815a188846/page.htm)。考生可于2019年5月3日-11日上班时间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5楼)领取复试费发票,逾期不再保留。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其缴纳的费用将于此期间退回原缴费银行卡账户。

(二)考生以报名信息为准,在复试报到时要进行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验证材料:①二代身份证;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准考证原件。

2.提交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签名);②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签名);③《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须加盖单位或学校党组织公章);④学习成绩单复印件;⑤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复印件;⑥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打印纸质件;⑦一寸照片八张(不用提交,体检等情况需要使用)。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四、调剂复试

(一)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6.“少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8.调剂到我院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9.我院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不符合学院调剂要求者;

(2)未上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3)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复试费缴纳方式参照一志愿考生(本文件第三点第(一)条);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三)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调剂申请表》原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纸质件。

友情提醒:所有调剂考生,特别是在网报或现场确认阶段提示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验证成功后,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验证失败,往届本(专)科毕业生请立即到该网提供的各地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与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学籍注册信息。

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交给我院。因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错过录取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内容及分数比例

1)专业素质和能力50%:A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40%:A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C人文素养。

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10%

4)思想政治考核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考查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5)心理测试(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通过单独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心理健康状况。

(二)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需持身份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提供2018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检项目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页文档下载区,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组织的体检时间根据复试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依照《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学院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推免生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者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总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拟于复试后及时通过学院网站(http://env.fjnu.edu.cn/)公布拟录取名单。请各位考生等待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再做其他安排。

4、个别被拟录取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我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研招办通知学院对其初试总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七、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我院全日制各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凡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向学院领取《调档通知》,并于5月16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我院党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杜老师收,邮编:350007;电话(传真):0591-83465225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月16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其他事项

     1、本办法如与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2、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招生工作电话0591-83465225。邮箱:sxdkdksx@163.com。校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434(校研招办),22867115(监察处)。

     3、本办法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看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请全体考生复试往返途中注意安全。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30号楼(实验中心大楼)

     福州火车站乘坐K1路/106路/20路,福州火车南站乘坐124路/83路/167路到师大站下车即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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