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9年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和安排
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7日-28日。
2.复试资格审查
3月26日(周二)下午2:00-4:30,学院对参加复试各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主校区兴文楼A311)。复试考生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复试费交费凭证(网上缴费后打印);(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6)准考证。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
3.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2)专业课笔试为经济学基础。
(3)未考数三的考生,需加试高等数学,高等数学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外语水平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各占50%,采取面试形式。
(5)综合素质测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4.复试纪律:面试过程有详细的记录和录像。
四、调剂复试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外招生单位调入、学院之间调剂、学院内专业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民政策考生可除外)。
(2)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考生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4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人个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4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人个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4)调剂生复试名单请随时关注我院主页。
五、录取原则:
复试为差额复试。拟录取排名由总成绩 =
(初试成绩/5)×60%+(专业课笔试成绩×60%+外语成绩×20%+综合素质成绩×20%)×40%确定。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6)提供虚假信息。
六、招生人数
金融专硕:全日制30人(含推免1人),非全日制5人。
七、复试录取信息的公示及公开:
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关于收费
今年复试考生统一进行网上交费(htttp://59.67.79.53/xysf/),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研究生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名考生收取费用90元。调剂考生在接受复试通知24小时后方可进行缴费。
九、复试参考书目
专业笔试科目:经济学基础,参考书《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五版,高鸿业主编;
未考数三考生加试科目:高等数学,参考书《高等数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七版,同济大学数学系主编。
十、2019年金融专硕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由学院通知拟录取考生。
(二)拟录取考生须登陆教育部研招网作相关工作(同意待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政审表于4月25日前寄到经济学院,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录取通知书在6月初发放,考生通讯地址4月30日—5月10日可直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
经济学院MF中心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