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信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信息学院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坚持客观评价的复试工作原则,制定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满足《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理学、工学、工程类考生,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一区招生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对于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不足的专业,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计划;对于该专业一志愿合格考生采取等额复试,对于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复试, 差额比例为120%。
二、复试安排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商议,学院2018年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1.复试时间、地点、各项复试内容日程安排
复试地点:信息学院---哲经楼3楼
复试时间与方式: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到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lnu.edu.cn/info/12169/69895.htm)上查看《辽宁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中须携带的资格审查资料,同时到辽宁大学信息学院网站下载并打印复试表格。
3月29日(星期四)
8:00—10:00 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地点:博远楼一楼大厅(资格审查具体材料请参看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辽宁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10:10哲经楼301复试程序说明会
10: 30心理测试(需携带2B铅笔,橡皮 哲经楼301,103,105)
12:30—14:30校医院体检,空腹,1寸照片,身份证,体检用具15:30—17:30专业课笔试 C语言(机关楼401)
3月30日(星期五)
8:30—12:00专业课面试,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哲经楼307、322)
13:30开始:英语口语测试(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慧星楼9楼)
政治审查、思想品德(哲理楼322,307)
5:00左右,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
复试评委: 教师小组一组:信息学院教师5名
教师小组二组:信息学院教师5名
政审小组: 信息学院教师2名
三、复试要求
1.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包括口语和听力测试。
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应试题目,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该科目成绩未达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专业课笔试成绩计入专业考试成绩,成绩以10%计入专业考试总分,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以上者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5.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为离散数学与微机原理。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报研究生院备案。
6.推荐免试考生复试已在选拔过程中完成,不必参加本次复试。
7.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校医院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专业考试成绩的10%。最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五、录取
1.复试考生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在拟招收名额范围内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复试各单项考核有不合格者不录取。复试成绩由培养单位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释。
2.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对就业方式进行说明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8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定向培养协议请到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18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六、监督和复议
信息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信息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电话: 024-62202344
本方案由辽宁大学信息学院(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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