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体材料研究所2019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 |
2018年09月18日 |
2019年山东大学 晶体材料研究所、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 各相关考生: 为做好我校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所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人数:34人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凝聚态物理、无机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 三、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四、审查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见附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4.获奖证书原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6.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7.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1-3项为必须材料,上述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时提交给相应招生单位。 五、复试安排 (一)校内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9月26日上午09:30-11:00,功能晶体材料楼207房间,交复试费,领复试表,资格审查。 2、复试时间、地点:9月26日下午2:30,功能晶体材料楼103会议室。 3、体检:9月26日上午8:00-10:00空腹到中心校区医院,体检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交纳体检费。 (二)未能参加第一阶段复试的校外推免生,可直接与晶体材料研究所联系,我所视情况安排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 (四)复试方式:面试 (五)录取办法:按复试成绩录取 (六)复试费:每人120元。 六、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拟录取的推免生将由晶体所于9月28日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补复试的校外推免生应根据复试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录取。 七、推免奖励 凡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得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 八、其他 1.未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学生,可直接与我所联系,经同意后,按照安排参加复试。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6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