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我院聘任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开展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的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的目的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质量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我院聘任的兼职导师)。
三、报送内容
1.专家库已有专家,须补充最高学历、专业等信息,具体信息见《原专家库信息表》,学校按照学院发送电子版表格,专家如实进行填报相应的字段信息。
2.未在《原专家库信息表》中的研究生导师可自愿申报,无名额限制。专家如实填报《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的各字段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参见《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四、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和校对工作,于7月6日15: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qyyjsc@qmu.edu.cn。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并负责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
2.《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中字段背景色为“黄色”表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如必填项信息不全或不准,专家不能入库。
3.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军人军官证号等)。此信息仅用于学位中心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使用,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不能入库。填报时请勿改动《专家信息汇总表》格式。
4.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登录系统和工作联系的主要方式,请务必确保真实有效。
5.各单位及入库专家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并进行信息校对,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专家,学院将取消其进入专家库资格。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2663898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