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的相关要求、《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教学厅〔2020〕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以下简称“勘探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勘探院实际情况,2020年勘探院博士生考试采取远程网络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科学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综合考虑各专业生源情况及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稳妥开展并做好勘探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生报考材料补充
请报名考生撰写中文版和英文版《博士研究生学习计划》各一份,中文版要求2000字左右,英文版字数不限。请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最终版学习计划中英文文档提交至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接收邮箱zs_riped@126.com)。该学习计划作为考试内容的一部分,在考生现场考核时由考试小组成员参照其内容进行评分。逾期不交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 考生资格确定及审核
按照《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要求,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上报名并提交报名费、同时已向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提交完整报考材料的考生经审核后将获得参加2020年勘探院博士生考试资格。考生考试资格名单在勘探院外网研究生部招生信息栏进行公示。
三. 考试程序、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 考试程序
考试分别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油气田开发方向、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钻井采油机械方向三个考试小组组织,各考试小组遵照以下程序对考生进行考核。
1. 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实名认证后进入考试系统网络会议室等候区;
2. 网络系统正常运行,考试专家进入会场,按要求就坐;
3. 研究生部宣读考试相关政策、考试流程,介绍本年度研究生报考的基本情况;
4. 随机抽取考生进行单独考试,考生通过多媒体向考试小组作5分钟内的个人陈述,专业考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及考生回答问题;
5. 英语考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随机提问及考生回答问题;
6. 专业考试小组成员和英语考试小组成员分别就专业和英语能力独立给出评分并签名。依据考生综合得分情况,对考生录取与否提出建议(建议录取、建议不予录取)。
考试期间,若出现紧急情况,将按照《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预案》执行。
(二) 考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总体要求,勘探院研究生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三) 考试地点
组织考试地点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考生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参加考试。
四. 考试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考试考核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 英语考试(100分):
要求考生就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用英语进行回答,主考老师对考生回答结果进行现场评分,考察考生日常用语及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和交流能力。
(二) 专业考试(100分):
采用考生个人多媒体PPT展示讲述和专家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小组参照考生所撰写的中文版和英文版《博士研究生学习计划》,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评判并独立评分。重点考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 考生的政治态度,价值观;思想表现、道德品质(10分);
2. 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所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对关联学科的掌握情况、继续深造工作设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知识基础和潜质(30分);
3. 考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思维方式、实际操作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40分)
4. 考生外语掌握程度、专业外语交流能力(10分)
5. 考生仪态仪表、举止行为,人际交往能力(10分)
考生总成绩为考试各方式考核加权成绩之和。60分为及格分数,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在报考材料中需提交政审表。在考试之前,研究生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考生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部门负责人联系,了解考生思想状况、个人行为特点等综合素养情况,同时在考试时由考试小组专家进行综合考核。
六. 考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构成及排名
考生总成绩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英语考试成绩*20%+专业考试成绩*80%
考生分别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油气田开发方向、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钻井采油机械方向三个考试小组进行成绩排名。
七.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 考生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油气田开发方向、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钻井采油机械方向三个考试小组排名次序,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 2020年勘探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30人。依据考生分学科分专业报考情况及勘探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拟招生12-13名、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油气田开发方向拟招生12-13名、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钻井采油机械方向拟招生4-6名。
3. 各考试小组接收定向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小组拟招生总人数的50%;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可通过勘探院外网(http://riped.cnpc.com.cn/yjs/)查询拟录取名单。
八. 违规处理
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若发现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现象,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 考生接待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办公室接待电话:010-83597512
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纪检组电话:010-83597872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