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录取以下考生(调剂)为北京电影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 =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一、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院系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
数字媒体学院 | 交互媒体艺术创作 | 全日制 | 100500999993415 | 高宇航 | 377 | 71.7 | 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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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学院 | 交互媒体艺术创作 | 全日制 | 100500999992018 | 袁运祺 | 370 | 81.4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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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学院 | 数字演艺创作(冬奥赛事实习生专项计划) | 全日制 | 100500999993195 | 丁彦清 | 375 | 77.5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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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学院 | 数字演艺创作(冬奥赛事实习生专项计划) | 全日制 | 100500999993389 | 罗凌子 | 394 | 79.2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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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学院 | 数字演艺创作(冬奥赛事实习生专项计划) | 全日制 | 100500999993181 | 代博文 | 379 | 81.8 | 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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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工作:
凡进入我校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均须按以下要求参加体检。
具体要求:
1.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自行从我校网上下载《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2.体检可在本人居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3.考生于体检前在《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上贴好本人照片,填写有关栏目;
4.考生应诚实受检,严禁找他人替检,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复查结果与原检查结果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5.《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体检项目务必逐一检查,避免漏检。其中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目必须填写;
6.考生体检完毕后于7月15前将《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发至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邮箱,邮箱地址:yzb@bfa.edu.cn,邮件标题为“╳╳硕士体检表”,纸质版于开学报到时现场提交。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