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与学位论文质量密切相关。为做好2020届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开题报告的时间
学术型研究生需在第四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并将纸质材料提交学院存档。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五学期初,二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并将纸质材料提交学院存档。
2.
2020年开题工作由于受疫情影响,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
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