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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

2020-02-26 14:01 1446 来源:海文考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初试基础上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深度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对提高硕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关于做好辽宁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9〕2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严格复试标准,确保招生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同一标准。同一学科领域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标准、复试内容和程序完全统一。
4.坚持全面考核。在德智体能全面考查基础上,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5.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要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6.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考生报考或调剂志愿,按照考核成绩、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7.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条 所有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四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学科领域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
第二章  复试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管理全校复试工作,审批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监督检查全校复试工作,研究决定复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
1.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复试有关工作,提交需要审批的事项材料或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指导并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拟定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3.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研究生生源、研究生培养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拟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根据拟录取结果及生源实际,及时动态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4.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5.组织各学院制定复试分数线、接收调剂考生条件、录取原则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政策审核,提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
6.向各学院反馈“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考生调剂报名志愿信息,对各学科领域拟接收调剂考生名单进行政策审核,组织开展生源调剂工作;
7.根据生源情况,拟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相关证明材料;
8.审核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享受初试加分项目的考生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9.根据各学院录取原则及已公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建议名单;
10.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11.汇总并存档各学院复试所有环节的试题、答卷、考核表及录音录像等资料,一年备查;
12.受理考生关于复试的复议申请并组织调查。
第七条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管理、统筹协调本单位复试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为:
1. 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并监督本学院全部复试工作,指导复试工作组实施复试工作,完成本学院招生计划;
2.研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分学科领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建议、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建议,审核各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复试现场记录、复试结果;
3.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组织按学科领域分别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工作组,并确定组长1人;
4.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5. 组织开展生源调剂的相关工作,提高生源数量和质量;
6.组织采集考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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