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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毕业班学生重新学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4-09 18:51 1791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非毕业班学生重新学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条例(修订)》(闽工院教〔201922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学生课程重新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非毕业班学生重新学习报名工作即日起开始启动,报名时间截止415日。学生所在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需要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务系统报名。

2.各开课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开展线上教学或者组织辅导答疑(公共课开课学院必须重组班开展线上教学)。鉴于本学期情况特殊,需要跟班的课程应在跟班上课同时安排辅导答疑。各开课学院应合理安排重新学习线上教学和辅导答疑时间,于422日之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重新学习的教学安排,建立联络QQ群或微信群(个别辅导的可提供老师的QQ或微信等联系方式),引导学生入群进行教学互动和交流,并于423日之前将重新学习课程开课情况以及线上教学和辅导答疑方式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邮箱840536999@qq.com)。

3.学生所在学院应根据学生申请的重新学习课程数量及课程开设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学生有能力修读完成正常课程和重新学习课程。对于同一门课程重新学习达到2次且未通过课程考核的,应提前给予重新学习预警。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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