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院校动态正文

河北工业大学 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4-08 09:52 1764 来源:海文考研

河北工业大学 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我校于2月2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2020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面对疫情发展新形势,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调整,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生院对2020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安排做出进一步调整,具体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再顺延1个月,调整后,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6-8日,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22日,网上审核时间为5月23-31日。2020年6月19日前,学校向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录取结果预计于2020年8月在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此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详见附件)。

2. 受入学时间限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不再调整,申请者于4月6日前将《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PDF扫描件和申请材料(按项目专栏“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的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发送至邮箱,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6-20日,网上审核时间为4月21-30日,录取结果于6月下旬公布。

3. 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调整后,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20-22日,录取结果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结果同时公布。

二、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因联合培养项目公布结果推迟至8月,原计划在此时间之前派出的申请人需与外方联系重新发送新的邀请函或外方确认原邀请函仍有效。

2. 申请材料中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3. 请申请人持续关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相关通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响 邮箱:lixiang@hebut.edu.cn




附件: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列表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4日


上一篇:关于征集研究生课程开课意向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邮电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发布时间的通知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