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7级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为保障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体硕士生学位论文均须送校外盲审。请各培养单位与论文指导老师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预审
请各教研部组织预答辩,按答辩程序操作,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导师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最终定稿,开展答辩预审工作。包括:
1.审核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学分是否已修完,公共课程是否达到及格要求。
2.审核学位论文完成情况
导师审阅研究生学位论文,确定是否可以送审,是否同意进入盲审和评阅程序。
3.论文复制比检测
请2017级硕士研究生班班长于4月3日上午将毕业论文电子版本打包发到陈平远老师邮箱:2941642600@qq.com,交研究生部进行检测。2017级研究生下载填写《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检测申请表》(见附件1)。论文检测重复率要求如下:
(1)“全文复制比”小于20%者,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作出送审、答辩的具体处理意见。
(2)第一次检测“全文复制比”在50%及以上者,推迟半年答辩。如果研究生本人或导师认为该论文确实不存在抄袭行为,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位分委员会组织3-5名专家进行再鉴定,由专家组给出最终鉴定。
(3)“全文复制比”在20-40%之间者,给予7天时间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于4月10日之前交研究生部进行第二次复检。复检“全文复制比”仍超过20%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情况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延期半年答辩处理。
(4)对修改后进行第三次检测的论文需在4月17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部学位科进行复检,并收取检测费100元。如第三次检测仍超过20%者,根据认定结果延期半年答辩。
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工作。培养单位把经签字盖章的送审表提交到研究生部,送审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部存档。
二、送盲审
1.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0日由2017级硕士研究生班班长统一将论文盲审申请表及论文交至研究生部。由于盲审周期一般为25天左右,务必按时交来,否则将影响答辩。逾期不送审。
2.盲审相关材料
预审通过且学位论文定稿的研究生向研究生部提交盲审格式论文PDF电子版,电子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须按照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及论文模板制作(见附件2),并按照盲审格式隐去作者及导师相关信息(见附件3)。不需要纸质装订版。
三、盲审结果通知
研究生部收到盲审结果后,通知各培养单位秘书,由培养单位再通知到导师和研究生本人。
四、论文评阅
1、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人均为校外专家,由对该课题较为熟悉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2、在答辩申请之前,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由导师或培养单位秘书负责保管,评阅人的信息不得向学生公布,评阅结果可以由导师以适当方式反馈至研究生。
3、研究生学位论文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是研究生可以提交答辩申请的条件之一。若未达要求,则须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委托校外评阅专家再次评阅,直至满足要求。
研究生部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