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交大〔2014〕11号)等文件规定以及相应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硕士生导师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的基本条件
(一)校内硕士生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的导师。
2.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但具有正高职称的导师,须有在研并适合硕士生参与研究的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3.身体健康、已到退休年龄、但已办理了延退手续且具有正高职称的导师,有主持并适合硕士生参与研究的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本人须提前提出申请,经学院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指导研究生。
4.选择指导学术型研究生的导师应有在研并适合硕士生参与研究的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导师应有正在进行的适合硕士生参与的具有工程背景的项目,且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研究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二)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具有正高职称且主持有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具有正高职称的导师,须主持并适合硕士生参与研究的工程项目,本人提前提出申请,经学院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指导研究生。
3.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有正在进行的适合硕士生参与的工程项目;如选择指导学术型研究生,则须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4.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必须为指导的每一名研究生选聘校内副导师作为研究生校内管理责任人,以便进行研究生日常管理。校内副导师优先选择指导学生人数未达《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交大〔2014〕11号)要求的研究生导师。
(三)不符合基本条件或符合基本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不得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在上一年度未按规定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培养规定或未按时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培养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情况。
2.在上一年度的教育部或重庆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3.未参加研究生新任导师岗前培训的。
4.无故连续3年未指导过研究生的。
三、导师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一)指导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1.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总数按照:教授指导学生限额2人,副教授指导学生限额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指导学生每两年限额1人执行。
2.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兼职导师,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3.未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4.具备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参加过岗前培训但未指导过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二)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1.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总数按照:正高指导学生限额6人执行,副高指导学生限额5人。
2.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兼职导师,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3人执行。
3.未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2人执行。
4.具备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参加过岗前培训但未指导过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指导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优先考虑增加1个招收名额,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优先考虑增加2个招收名额(不累计)。
1.上一年度新增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上一年度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3.上一年度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A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
4.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七)、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五)、国家级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一)奖励;
5.上一年度新增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2项(不含校内课题)。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指导导师,本年度减少招收名额。
1.在上一年度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不讲诚信、失职、渎职行为,致使研究生身心或利益受到损害,减少招收1个名额。
2. 在上一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能达到学校相关规定而导师认定为合格,经答辩后复检或抽检仍达不到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减少招收1个名额。
3. 在上一年度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省级抽查中被评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不合格”者,减少招收1个名额。
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若所指导的2014级研究生有延期答辩或答辩不通过情况的,选择指导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人数要做相应名额的减少,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招收人数时,需有导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表决决定。
(五)其他说明
1.本年度所指限额只针对本院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他学院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所在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不受本工作实施细则的约束。
2.鼓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方向建立指导团队,集体指导全日制研究生。
3.校内外导师需开展对于全日制研究生的实质性指导,杜绝挂名现象。
四、双选工作小组
组长:凌天清
组员:董莉莉、林孝松
秘书:罗融融
五、校内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由科研办进行核查,校外兼职导师须填写《兼职导师承担科研项目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复印件。
六、双选流程
1.学生报到后由学院统一召集开会,传达双选的相关要求。
2.由秘书统一收集双选表并填写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3.双选表收集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融融
联系电话:023-62789421
附件:
1 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2. 2017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3. 兼职导师承担科研项目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