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接收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体检要求。
(四)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六)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七)申请直博生除需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二、接收类别专业和人数
(一)硕士生
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学院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招生学科专业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直博生
我校一级学科博士点作物学、草学(含草地信息化、草业经济)、生态学(含生态经济、智慧生态)、临床医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医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5年,每个专业拟接收推免生8人左右。招生学科专业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材料提交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三)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
(五)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六)回避情况说明。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工作,尤其是在所申请推免的招生单位工作的,要主动说明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七)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接收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研究生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并接受。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工作
1.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以面试考核为主,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要求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定,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10分)、外语能力考核(20分)、专业能力考核(30分)、综合素质考核(40分)。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其科研创新能力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直博生重点考查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
(二)录取工作
1.各学院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4.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录取流程的考生,推荐免试接收无效。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有关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本简章由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名称:青海大学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张老师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