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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9-05 18:06 1557 来源:海文考研

进一步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 做好 2023年度山东省 优秀研究生 导师等表扬工作 的通知 》的有关要求,拟推荐一批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和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十佳导师

(一)项目及数量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2名。

山东省十佳导师:1名。从当年或往年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职在岗研究生导师,要兼顾行业产业等校外兼职导师或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外德育导师。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师德师风高尚。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注重自身修养,恪守学术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关注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成长,善于与研究生沟通交流,定期组织开展研究生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注重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帮助研究生解决思想、学业等方面实际困难,得到学生尊敬爱戴。

3.素质能力过硬。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3年来主持或完成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省级以上项目课题;注重教书育人,善于教学改革,近3年主讲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成效突出;具有国际化视野,积极开展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在教改研究、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4.育人成效显著。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好、学术水平高、学位论文质量优秀,创新能力强、取得突出成果,曾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励,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已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高,毕业生的社会贡献及认可度高。

5.行业产业导师和德育导师。行业产业导师应具有5年以上行业产业背景,在全省同行业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与高校产学研合作密切,参与高校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实践课程建设和教学、指导或联合指导研究生等工作,包括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德育导师应积极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专题报告、主题讲座、思政现场教学、主题党日等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包括党政领导干部、科技工作者、企业家、时代楷模等。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在教育教学、指导研究生过程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近五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导师出现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和十佳导学团队

(一)项目及数量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1个。

山东省十佳导学团队:1个。从当年或往年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导师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组成的导学团队。推荐对象应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团队组成合理。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理的组成结构(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团队的主导师应为推荐单位的全职研究生导师,主导师(或导师组)应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团队中的学生应为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2.团队职责清晰。团队的导师组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职责,指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3.团队分工明确。团队负责人与团队成员需共同承担课题、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导师组成员在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形成直接的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团队建设中有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4.团队管理有效。团队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具有分层分类的管理模式;科学、合理的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在校内外有影响力和示范性;团队建立了和谐发展的导学关系,工作体系完备、机制健全,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导学文化,育人成效突出,导学育人共同体建设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5.团队成果突出。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科研及社会实践成果。团队研究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科研创新能力,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公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或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等。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同优秀研究生导师有关规定。

三、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一)数量:1名。

(二)推荐条件:推荐对象应为在编在岗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品德优良,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业务水平高,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

四、推荐程序

推荐人员向一线导师和工作人员倾斜。各培养单位对照推荐条件,认真组织民主择优推荐,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人(团队)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各单位要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主导师不重复推荐。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个人推荐表》(附件3)。

2.由所在依托单位根据参评条件审核、评议,将符合条件者的申报材料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5)提交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申报人材料有弄虚作假、师德失范、学术腐败等问题,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确定山东省优秀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导学团队名单和管理人员名单。

5.名单公示。研究生处受理个人或单位对评选结果提出的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

6.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和管理人员至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27日17:3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个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五份、《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535-6900117、17660886851

附件: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

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个人推荐表

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5.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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