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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 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1-05-10 10:17 2514 来源:海文考研

大连交通大学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

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研究生春季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对学位申请、评定工作时间做出安排,请学位申请者、论文指导教师、答辩秘书和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准备,按照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申请”各对应学位类型“申请流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一、研究生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1博士学位申请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人/单位

4月6日~4月20日

1.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科研成果;

2.各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博士学位申请人学术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大连交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认定表》;

3.申请人向学位办公室提交《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审查表》及《大连交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认定表》纸质版;

4.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申请人/研究生院/学院/财务处

4月23日前

学位论文预答辩

申请人/学院

4月29日前

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

申请人/学位办

4月30日前

学位论文送审

申请人/学位办

6月5日~6月20日

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学院

2硕士学位申请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人/单位

4月6日~4月20日

学术型硕士:

1.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科研成果;

2.各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学术型硕士学术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大连交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认定表》一式一份,交学院办公室;

3.教学秘书根据申请人科研成果综合评价结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科研成果审核;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专业硕士:

1.全日制专业硕士、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2.在职工程硕士(非学历教育)提交《工程硕士申请答辩资格审查表》及已完成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

申请人/研究生院/学院/财务处

4月29日前

学位论文预答辩

申请人/学院

5月6日之前

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

申请人/学院

5月7日前

学位论文送审

申请人/学院/学位办

6月5日~6月20日

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学院

                             学位办公室

                              二○二一年四月六日

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认定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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