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报考材料审核工作已结束,按照《沈阳药科大学从在校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沈药大字〔2020〕63号)和《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沈药大字〔2020〕64号)的规定,经研究生院对考生学籍学历审核,导师对考生申请材料评估审查以及学院对考生基本条件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导师评估审核推荐进入学科组考核的考生名单已确定,现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5日下午15:00前联系研究生院:024-43520089,syphuyz@126.com。
一、报到
入选学科考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报考学院报到(具体见学院网站通知),报到要求详见各学院考核实施细则。
二、考核安排
各学院考核拟安排在2021年3月8日—3月9日进行,详细考核安排及要求详见各学院考核实施细则(拟于3月5日左右发布)。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通知。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4日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