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和《西华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现将2021年上半年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申请范围
(一)本次考核对象为教育类研究生毕业年级(2021届毕业生)中未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学生。
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
(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详见附件1。
若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3月4日18:00之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三、考核时间及内容
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2021年3月14日,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
(二)2021年3月16日前,参加培养过程性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只需参加学校培养过程性考核,取得面试成绩。
(三)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但笔试科目成绩未全部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其中: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我校包括0401教育学中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和0451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成绩未合格者,本次不得申请。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2021届)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