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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秋学期政法学院研究生课表及选课通知

2020-09-12 11:59 1536 来源:海文考研

一、选课对象

在校研究生均需网上选课,有效听课名单以网上选课结果为准。

二、时间安排

1.在校生

选课时间:7月21 日开始选课,截止到9月11日下午17:00;

补、退选:9月12日开始补退选,截止到9月13日下午17:00。

2.2020级新生

选课时间:9月16日开始选课,截止到9月25日下午17:00;

补、退选:9月26日开始补退选,截止到9月27日下午17:00。

3.教学时间安排:在校生9月14日开始正式上课,2020级新生9月21日开始正式上课,19级和20级合班课9月21日开始正式上课。

三、选课须知

1. 在校研究生需完成教学评估后才能选课(请用IE8.0以下版本的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

2. 政法学院开设的专业课请各班同学在开课前务必与任课教师确认上课时间地点,如课有冲突,请务必于开课前到文科楼809调换;

3.公选课不构成培养方案学分,需在培养计划中置入课程后才能选课。

4.补退选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公共学位课课堂予以撤销。

5.学位课75分及格,非学位课60分及格。

四、重修办理

1.办理方式: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规章制度-下载填写《首都师范大学课程学习综合申请表》后提交。

2.研究生公共课程不及格者在研究生院办理重修手续,专业课重修在院系办理。具体参照《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成绩考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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