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7日
为进一步加大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质量监督力度,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做好服务师生工作。现将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 开学第一、二周,无特殊情况,不得调停课。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擅自调整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公共课报研究生院审批,专业课等其他课程报教学安排学院审批)。不得临时更换任课教师,更换任课教师须提交更换任课教师申请报告,经课程教学安排学院和研究生院负责人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学院备案。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调停课管理规定》,36课时及以上课程,任课教师除极特殊情况,每学期累计调停课次数达3 次者,下期不予排课;18课时课程,每学期累计调停课次数达 2 次者,下期不予排课;对于私自调停课者,下期不予排课。
2.任课教师要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生查明原因,做好记录,给予批评教育。公共课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院,专业课及时反馈给课程教学安排学院。
3.研究生院、学院开展研究生教学期初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和研究生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学院将开学前二周教学检查安排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研究生院、学院需将课堂教学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4.任课教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切实注重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保证上课内容和学时,不得任意删减讲授内容和压缩学时,要提升教学难度和内容深度。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