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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09-12 11:40 2172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0]53号)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1. 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为保证外国语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0]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成立外国语学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学院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组  长:赵彩清

副组长:李欣、韩忠军、赵丽娜

组  员:董革非、毕克寒、党晖、姜峰、侯秀奇、姜铭奎、孙艺洺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四)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五)按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 内(创新特长生、支教团类推免生、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创新特长生的申请条件

参加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的大学生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一等奖(冠军)的个人(代表队主力队员),或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项目的核心成员,专业综合排名在前50%以内,通过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获得推免生申请资格。

(七)支教团、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申请条件

由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分别组织遴选,具体申请条件见校团委及学生工作处有关文件 。

三、学生资格审查

学生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

(二)是否具备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优先资格。

资格遴选办法

资格遴选办法由学业成绩推免生遴选(含创新特长生)、支教团选拔、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选拔三种方式构成。

(一)学业成绩推免生遴选(含创新特长生)

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 且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按照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推免生申请资格。获得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若自愿放弃推免申请资格,则排名递补,但受学业成绩认定排名前30%限制。

创新特长生遴选由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创新学院提供具有申请资格学生名单,其名额包含在学业成绩推免生遴选名额中。

(二)支教团选拔:由团委负责审核确定。

(三)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选拔:由校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

五、名额分配

学院依据学校教务处下拨的推免名额,在考虑各专业人数的情况下合理分配。2021年外国语学院获得推免生名额26 个(含创新特长生,不含支教团、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各专业名额详见下表:

2017 级各专业学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六、专业综合考核办法

专业综合排名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W1+综合考核成绩×W2,其中W1=0.8;W2=0.2。在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曾两次(含)以上荣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可优先推荐(详见附件1)。

(一)专业综合排名成绩

加权平均学分绩=(GPA+5)×10,其中GPA为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

该排名办法只适用于以“四、(一)”条件申请的学生,参加综合考核的人数为推免生名额的120%。

(二)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对学生掌握的知识、学术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学科竞赛)、综合素质测评等方面的评价。经研究决定,学院采取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竞赛或创新成果证书认定、学生管理部门综合测评等方式进行,具体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0.6+面试×0.2+证书认定×0.1+学生管理部门评价×0.1

1.专业笔试:重点考核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包括语言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方面。基础知识考查语言技能和语言运用能力,包含阅读、写作和翻译等方面;综合知识考查语言学、文学、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和运用能力。

2.专业面试:重点考核学生学术研究能力,包括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

3.证书认定:以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竞赛或创新创业成果为准(详见附件2)。

4.学生管理部门评价:由学院学生办提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参与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参考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进行评价(详见附件3)。

为保证计算准确,需将上述4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

七、工作程序

(一)9月2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排名等。

(二)9月22-2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学院专业综合考核,公示专业综合排名成绩及排名,公示推免生名单。

(三)9月25日,将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提交推免生中文电子成绩单(PDF格式,命名方式:身份证号-姓名.pdf),截止时间为25日16:00。

(四)9月25-27日,确定两年制辅导员和支教团名单。学生完成拟推免系统校内网报确认等。

(五)9月27日,全校推免名单公示。

(六)10月6日前,学校将推免名单报送研招网。

(七)10月12日后,学生上研招网进行推免报名。

八、其他事项

(一)待遴选工作结束后,获得推免资格学生需填写《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等各种手续证明材料。

(二)本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外国语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1


东北大学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及奖励


1.一等奖学金

2.优秀学生

3.优秀学生标兵

4.优秀党员

5.优秀团员标兵

6.优秀团干部标兵

7.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附件 2

各类证书认定细则


证书认定主要考核学生部分创新能力(学科竞赛)等 ,具体细则如下:

一、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 满分 100 )

代表学校、学院参加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竞赛、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等项目,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专业

学生人数

学业成绩排名认定名额

英语

89

12(含创新创业特长人数)

日语

49

6(含创新创业特长人数)

俄语

33

4(含创新创业特长人数)

德语

30

4(含创新创业特长人数)

合计

201

26

注:同一项目取最高级别加分;团队中非主力队员按照50%进行加分,主力队员和非主力队员以创新创业学院认定为准;多个项目获奖累计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1. 评分工作由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评定实施。



附件 3


学生管理部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1.学生管理部门评价总分为20分。

2.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集体建设四部分。

3.给分原则:依据《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取前三个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思想品德、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集体建设四项成绩(满分为80分)的平均值,并乘以25%,变成20分制。

A1为第一学年的思想品德、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集体建设成绩总和,以此类推。

该生学生管理部门评价分数为[(A1+A2+A3)/3]*25%。

4.学生管理部门评价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级别

类别

名次

分数

单科竞赛、科技创新创业类活动

(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外研社杯大赛等)

校级

一等奖及以上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5

其他奖项

3

省、市级

一等奖及以上

40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0

其他奖项

15

国家级

(国际级)

一等奖及以上

100

二等奖

80

三等奖

60

其他奖项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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