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网络远程复试流程,有序候场、入场、离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编造、听信、传播招生考试不实信息,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候考室等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招生学院(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应主动配合身份审查核验、复试环境查验以及随身物品检查等招生学院(部)规定的复试流程。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三、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备妥并调试所需设备和网络,使用统一要求的软件平台进行复试。除必要的复试设备和招生学院(部)要求的考试用品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和电子设备(包括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耳机等)进入考场。
四、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房间应全程保持安静明亮,考场内除考生本人,不得出现其他人员或声音,可视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得使用虚拟环境,中途不得更换视频背景。
五、考生必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全程正面免冠朝向主机位摄像头,视线始终注视此摄像头,保证面部清晰无遮挡,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六、考生主机位设备必须全程处于全屏视频页面,不得随意缩屏、切换其他软件、通过其他软件接收或传输消息等。如发生网络或设备故障,考生应第一时间采用招生学院(部)规定方式与复试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在工作人员指示下进行相关操作。
七、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求助他人或私自查阅相关资料,不得发表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言论。
八、复试过程中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均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录制、保存、泄露、传播。
九、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3573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