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成立于2004年8月,设有体育教育专业和体育学一级硕士学位点,并拥有体育专业硕士授予权。学院设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四个二级学科。同时,设有体育学专业硕士,主要围绕运动训练、体育教学及社会体育指导三个方向进行研究。
为了进一步提高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太原理工大学的工作安排,体育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 接收专业
1、体育学(040300)
2、体育教学(045201)
3、运动训练(045202)
4、社会体育指导(045204)
二、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成功。
2、在满足条件1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三、 接收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在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后(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研究生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该“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向我院寄送申请材料,与我院负责人联系安排复试。
4、我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6、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7、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名单。
四、 复试
复试方式、地点和时间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五、 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我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需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六、 其他
1、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不予录取。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5、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6、推免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7、资助办法请参考《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文件说明。
七、 特别注意
1、请随时关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公告,该网站是我校招生工作官方网站。
2、具体可以参看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太原理工大学接收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yz.tyut.edu.cn/info/1017/2131.htm)。
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351-3176727
邮件标题:推免+所在学校+姓名(请务必写清楚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