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高研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1)。
1. 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向高研院反映。电话:0755-21031167,邮箱:chengguo0611@uestc.edu.cn。
2.考生拟录取类型、学院、专业等信息以公示结果为准。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计2023年7月前后发放)。
4.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高研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5. 拟录取考生请于10月31日前在飞书上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本人近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及体检表参考样式)。
(2)上传《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请在飞书审核通过后,将相关纸质原件纸质原件在10月31日前提交或以顺丰快递邮寄到高研院(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快递和到付)。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上传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强军计划除外)、《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模板下载)。考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高研院。
(4)上传方式:飞书【工作台】-【审批】-【发起申请】-【拟录取推免生资料上传】(点击查看资料上传说明)。
联系人:研究生培养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55-21033107 邮编:518000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银星智界二期2号楼5楼504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