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
(三)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学院、专业、方向、数量
详见《四川美术学院
指导教师详见《四川美术学院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考生志愿填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二)学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暂定于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按相关规定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
(五)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复试
(一)复试科目
综合考核,满分
(二)复试准备材料
考生个人资料(一份)。请考生自行排版为
五、录取原则
(一)综合考核成绩不得低于
(二)按研究方向对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各研究方向拟接收人数依次拟录取。
六、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住宿费:
如遇政策调整,以上费用以当年物价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考生报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七、其他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有违诚实守信等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办法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八、监督与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四川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
联系部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
招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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