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经、管、文、法、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有16个学院(部),63个本科专业,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翻译、会计、工商管理等7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5个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特色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学科。为使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3.原则上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提交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2.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
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
5.思想政治考查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按申请程序递交。
三、申请程序
1.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之前,确定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填写《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发送至专用邮箱yzb@sylu.edu.cn(主题为《“姓名”+推免生材料》)。我校将及时安排有关准备工作。
2.申请人必须在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四、复试录取
1.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我们将及时通知各位推免生。
2.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3.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我校研究生院协同纪委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
五、奖助办法
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新生(学业)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推荐免试生第一年享受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奖学金标准详见《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沈理工校〔2022〕56号)。
2.国家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覆盖面100%。
3.推免生在确定录取后,可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
六、其他
1.本办法如与国家推免相关规定相悖,以国家规定为准。
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3.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144
网 址:http://yanjiusheng.sylu.edu.cn/
邮 编:110159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咨询电话:024-24686219
电子邮箱:yzb@sylu.edu.cn
联 系 人:王老师